看不下去了!央媒罕见发文质疑地方去产能“一刀切”!

6月15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宣布,目前排查出的“地条钢”产能已全部停产。截至5月底,全国已压减粗钢产能4239万吨,距完成今年全年5000万吨的压减任务只剩不到1000万吨。而在去年,我国已压减粗钢产能6500万吨。两者相加,我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已经超过1亿吨。
不过,在去产能过程中,有些地方出现了“一刀切”的现象。对此,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国家一直强调科学去产能,从来没有说要“一刀切”地去产能。去产能的主体责任在地方政府,出现“一刀切”的现象,说明地方政府的工作没有做扎实,没有做到位,没有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去做。
对于聊城钢管去产能该去谁的问题,《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年~2020年)》明确指出,钢铁去产能不搞简单分摊、“一刀切”,重点是去除两类产能,即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产能和落后产能。因此,钢铁行业去产能要做到精准打击,需要地方政府做好排查摸底工作,用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甄别出哪些是落后产能,哪些是先进产能,科学制订去产能方案,从而通过化解过剩产能,实现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实际上,国家也一直在通过制定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来促进去产能工作。今年4月24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公告,对《钢铁行业规范企业名单》进行了调整,确定了撤销的29家企业和需整改的40家企业名单。工信部提出,各地要将不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对达不到环保、质量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推动其退出钢铁行业或转型发展。
另外,在取缔“地条钢”的过程中,有个别地区将电炉钢与“地条钢”混为一谈,统一作为淘汰对象。这也暴露出地方政府简单化操作的倾向。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目前,我国的电炉钢比例仅在6%左右,电炉炼钢是我国未来钢铁冶炼发展方向,并不是国家要淘汰的对象。他指出,国家规定的是,关停并拆除30吨及以下电炉(高合金钢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而地方政府在执行上出现了偏差。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因为电炉企业去产能相对容易。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去产能任务,把去产能指标平均分配给各家电炉企业,要求每家企业承担几十万吨的去产能任务。但实际上,一些企业的大电炉产能为几百万吨,根本没有办法执行这些要求。还有的企业把电炉产能去掉以后,整个企业的各种工序能力变得不匹配,影响了生产。这些,都与国家去产能的初衷背道而驰,不利于钢铁行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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