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揭短!这七个省市存在“地方保护“!

8月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贵州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意见,至此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7省市督察意见在4天之内全部反馈完毕。 截至督察反馈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7省市的31457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共立案处罚8687家,拘留405人,约谈6657人,问责4660人。
督察组在反馈情况时,特别提及了督察中发现的天津多个环境治理敷衍了事的问题。滨海新区、聊城钢管“走捷径”,分别于2015年和2016年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大气环境保障方案,在监测站周边区域采取控制交通流量、增加水洗保洁次数等功利性措施。宁河区落实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敷衍塞责,为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仅采取杂物堵塞排污口、设立挡水墙等临时性措施,管网建设等治本工程严重滞后。静海区水务局为应付环境保护督察,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影响十分恶劣。
督察组指出,辽宁一些地市和部门环境法制意识淡薄;一些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近年来辽宁省大规模违法围海、填海问题突出,海洋管理等部门和有关地方政府虽然进行处罚,但基本没有按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要求恢复原状,也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罚代管,由于处罚金额远远低于填海所得,实际鼓励和纵容了违法围海、填海行为,导致海洋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山西省重发展、轻保护问题突出,2015年,山西不顾省内火电已严重过剩 一年上马20多个发电项目。一些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时,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往往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对,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缓。吕梁市连续两年被环境保护部公开约谈,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整改工作迟缓。

在安徽,督察组指出一些部门和地方工作不严不实。省水利厅虽然组织开展过入河排污口排查,但对全省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日常管理严重缺位,大量入河排污口长期超标排放。省国土资源厅履职不到位,没有按要求开展督查和考核问责,导致安徽省“三线三边”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矿山治理工作严重滞后。省环境保护厅对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但在整改要求未落实的情况下,仅凭东至县政府做出的承诺即于2015年12月解除挂牌,工作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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